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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下午,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,今年我市对高龄津贴发放对象、标准等进行调整,最高百岁老人每人每月可领津贴700元。预计受惠老人约4.5万名。
据介绍,调整后高龄津贴发放对象扩大且更加明确,范围扩大到拥有本市户籍且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所有老年人。其发放标准为,对年满80周岁(含)至90周岁(不含)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高龄津贴60元;90周岁(含)至99周岁(含)每人每月发放高龄津贴140元;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长寿保健补助金700元。
需要提醒的是,两类补贴不重复发放。人力社保部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原所发放的80周岁及以上参保人员的“高龄津贴”不再发放。发放单位由原先的民政部门和人力社保部门归口到一家,由民政部门负责高龄津贴对象的认定、复核、发放、监管等工作。津贴发放形式,将采取“补贴找人”数字化主动发放。老人无须申请,按月自动发放到本人具备金融功能的社保卡(市民卡)中。
本次调整从2023年1月1日起实施,此前未发部分将按照老人实际情况进行补发。调整后我市每年将增加相关支出2321万余元。
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,高龄津贴发放工作是事关老年人生活质量的民生大事。结合舟山实际,优化调整了这项政策。同时,结合“浙里康养”数字化应用,优化了高龄津贴申领、认证程序,最大限度确保惠民政策真正落实到位,让符合条件的高龄老人应享尽享。